根據《教師法》和《教師資格條例》的有關規定,我國現在有七種教師資格。
1. 幼兒園教師資格;
2. 小學教師資格;
3. 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、專業課教師資格(統稱"初級中學教師資格");
4.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;
5. 中等專業學校、技工學校、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、專業課教師資格(統稱"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");
6. 中等專業學校、技工學校、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(統稱"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");
7.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。
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,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,依照上述分類確定類別。>>>進入教師資格報考指南頻道了解更多信息